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申请人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3、限项说明:
(1)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探索类除外);
(2)2015年度和2016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17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3)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
4、自然基金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22项,学校给我院限报名额7项。
5、“探索类”项目说明
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原创性科研工作,本年度继续在基金中设立探索类项目,主要资助40周岁(含)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前沿的、学科交叉的创新研究。
项目申报采取专家推荐的方式(推荐表见附件),每个项目至少有2名相关领域资深专家推荐,专家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项目的创新性作出推荐,每位专家本年度仅能推荐1个项目。项目同时需送交承担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该类项目申报数不计入单位推荐名额。
项目遴选采用初审和见面会评审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提前通知进入见面会评审,如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探索类本年度资助方向:(1)量子调控(2)复杂网络系统与动力学(3)仿生材料(4)新原理器件(5)遗传操作新技术
6、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7、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三、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20万元。
四、申报方式
我校实行学院二级评审,我院申报限额7项。
问:2016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能否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或扬帆计划?
答:不能。
问:有2016年到期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能否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
答:可以。
问:博士后能否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扬帆计划或启明星?
答:可以。但项目承担单位要保证若该项目获得资助,项目负责人在其出站后继续留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科学研究,至项目资助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