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出资,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设立管理的“曙光计划”已实施18年。实施以来,该计划在高校青年科研人才培养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第18届“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三、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本类项目由社科学院组织申报,择优遴选后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 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均初定为2012年12月19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校“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基本原则为上一年入选项目数的2倍,我校今年申报数量限为2项。 五、申请书可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或登陆上海教育网(www.shmec.gov.cn)下载,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6份交至我校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usstkjc@126.com,我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后统一上报。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司徒唯尔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2-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