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申请上海市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纳米科技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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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8-2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主线,根据国家和上海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二五”科技规划,推动上海纳米科技进步,加快培育和带动未来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研究目标、内容与研究期限

  专题1 纳米产业支撑技术开发和应用

  1、新型纳米电极材料研制及其在轨交锂离子电池中的示范应用

  研究目标:采用新型高效的纳米负极材料和纳米表面改性的正极材料提高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和循环寿命,开发出高安全、长寿命的锂钛氧系锂离子电池,来解决目前轨交用铅酸电池无法核容、温度范围窄小及重量大的问题,并在轨交上率先示范。同时,形成年产百吨级纳米电极材料及亿元级电池系统生产能力。

  研究内容:研究锂离子电池纳米负极材料规模化制备和高克比容量正极材料纳米表面改性关键技术,和电池组安全技术(即在①180℃高温烘烤30分钟、②55℃高温短路、③电池带载(0.2C)针刺测试条件下不起火不爆炸),以及长寿命技术(即保证在25℃、80%放电深度条件下单体循环寿命8000次以上,系统日历寿命5年以上)。同时研究纳米结构电极材料失效行为和高效集成应用。

  2、纳米复合再生聚酯纤维及阻燃、防蛀纺织品规模化生产

  研究目标:开发具有阻燃、防蛀等功能的再生聚酯纤维及制品,利用纳米技术提升纤维及及其产品的附加值,形成从树脂开发、纤维开发到下游制品的集成创新,实现产品的多元化、个性化开发,贯通学科链-产业链,形成纳米复合再生聚酯专用功能树脂加工示范线,实现年产千吨级阻燃聚酯母粒、万吨级功能化纤维及制品的生产能力。

  研究内容:研究再生聚酯纳米复合专用树脂规模化制备和功能性纳米聚酯纤维产业化成型关键技术,以再生聚酯为基体,利用纳米颗粒与再生聚酯基体进行熔融共混,制备聚酯/纳米改性材料复合体系。开发具有阻燃、防蛀功能的再生功能聚酯纤维地毯等产品,使其性能达到纺织物材料燃烧性能的B1级,织物抑菌率≥99%,螨虫驱避率≥95%。

  3、纳米复合高分子传热材料制备及其在LED照明灯具中的应用

  研究目标:利用有机硅橡胶热界面材料以提高LED芯片导热效率,利用水性散热涂料来提高灯具散热速度,从而有效解决大功率LED照明灯具的导热和快速散热问题,以提高大功率LED灯具的稳定性及使用寿命。形成年产万平方米级有机硅橡胶热界面材料、百吨级水性散热涂料生产能力,实现该产品在大功率LED照明灯具中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研究微/纳米复合高导热粒子制备及表面处理技术、高导热硅橡胶热界面材料配方及工艺优化技术和水性有机-无机杂化树脂体系组成结构优化设计及制备技术、水性散热涂层材料配方及工艺优化技术研究涂层中纳米尺度无机相的加入产生的纳米增强效应及散热和阻燃机理,研究导热材料导热及绝缘性能的有效平衡等关键技术(导热系数大于2.5W/m?K)。研究水性散热涂料的红外线辐射性能(红外发射率(3~14 um)>90%)。

  研究期限: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

  专题2 纳米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以纳米材料在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应用为目标,研究纳米材料的性能和可控制备关键技术,为产业应用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发挥纳米技术对新型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研究内容:

  1、新型有机/无机杂化纳米齿科材料可控制备关键技术及其安全性评价;

  2、新型纳米缓释型热敷/冷敷镇痛膜可控制备关键技术及其安全性评价;

  3、荧光量子点在肺癌诊断中的应用技术研究;

  4、纳米药物传递系统可控制备关键技术及其生物安全性评价;

  5、用于增韧PVC的纳米碳酸钙改性与产业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6、高性能大规模节能玻璃纳米膜层材料可控制备及产业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7、多功能压敏电阻器纳米材料的批量生产及产业化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8、碳纳米管纤维和薄膜的连续制备及产业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9、石墨烯的低成本批量生产技术及其在储能领域的产业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10、新型纳米材料可控制备及其在光电子产品中的产业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期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资质要求: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必须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专职研究团队,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符合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3、“专题一”要求以企业为主体申报,企业配套研发经费与政府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专题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具备形成产学研合作的场地、设备和开发能力,企业为主体申报单位配套研发经费与政府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5、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证明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三、推荐渠道

  1、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本市相关行业的主管委办局可直接推荐项目。

  2、投资机构推荐。投资机构可直接推荐有投资意向或已投资的项目,要求以投资机构资金为主,政府资金跟投。其中投资机构是指根据国家十部委创投管理办法,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处于年检有效期内的创投机构。

  3、产业园区和基地推荐。产业园区和基地可推荐园区或基地内企业的科技项目。

  4、行业协会和创新联盟推荐。行业协会和创新联盟对经过遴选的科技项目进行推荐。

  5、企事业单位自荐。企业、科研机构可对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等重大创新需求的项目进行自荐。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在线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2版)》原则上各专题每个研究方向,同一法人单位限报3项

  2、项目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

  3、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项目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3名的建议回避自己项目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项目建议书一并提交)。

  5、本指南发布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13日。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13日下午4:30。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3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书面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2012年9月7日至9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我校老师如以企业为牵头单位联合申报,请按照科委要求准备材料后及时申报至科委;如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报,请于9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我校科技处,由我处统一上报。科委接受材料的地址为:上海市钦州路100号1号楼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不接受邮寄及快递方式。

7、如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相关及可行性方案依托单位意见见附件。

科委项目预算编制说明.pdf

可行性方案课题依托单位意见.doc

申报科委项目单位相关资料.rar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司徒唯尔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2年8月27日

学院办公室-十大正规足球外围网站 8:01:28 2012-8-28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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